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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加坡教育部要求,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国内中小学选派70名汉语教师,于2005年底赴新加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日前,北京市教委公布了选派教师的条件。 本次选派包括中学教师40人,小学教师30人。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有2年以上的语文教师资格。其中中学教师须毕业于新加坡教育部指定的60所国内大学,具有大本以上学历,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外语为英语。小学教师须毕业于指定的国内32所师范院校。在新加坡任期为3年,本科毕业生每月薪金约合11160—21760元人民币,非本科毕业生每月薪金约合8150—13120元人民币。每年可享有13个月的薪金。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8月20日。届时,国家汉办、新加坡教育部将从报名者中遴选出140名候选人,新加坡和中方专家将于9月初分别在华东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组织面试,最终确定录取人员。 新加坡教育部指定的国内院校 安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重庆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杭州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兰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上海师范专科学校天津市第二师范学校哈尔滨市师范学校长春市师范学校沈阳市师范学校大连市师范学校唐山师范学校山西太原师范学院江苏省无锡师范学校南京晓庄师范学校深圳大学青岛师范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大庆师范学校南通师范学院济南师范学校福州师范学校厦门师范学校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大学广州师范学校中山师范学校四川成都师范学校重庆第一师范学校西安师范学校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湖南长沙师范学校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河北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山西大同师范学校山东泰安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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