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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窥人:大名显父母 雄文表千秋
时间:2005-4-27 10:49:38  作者:孙玉树   来源:希望报高中版  阅读: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特别强调了《孝经》关于“孝之始终”的说法:“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可见他对“名”是极其重视的。这种思想与孔子“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相一致。
贾谊曾说:“贪夫徇(同“殉”)财,烈士徇名,夸者死权,众庶冯生(贪生)。”意思是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东西,为了达到目的,死都不怕。那么司马迁追求的是什么呢?是“名”。他的人生观就是扬名后世。为了留名,可以不顾传统道德的约束,可以忍受奇耻大辱。他最看不起的是死后不能留下美名的人。
受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耻辱,是对他精神和肉体的无以复加的摧残。“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中材之人,事有关于宦竖,莫不伤气。”司马迁对此是很明白的,因此他“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可见,忍辱负重,苟且偷生,要比一死了之更痛苦。司马迁选择活下去,需要多大的勇气!他终于坚持着活了下来,他要继续著书,他要完成他的《史记》。他含羞忍耻,竟能像一个宦官似的在汉武帝面前悠来晃去而不辞,因为他既然要写《史记》,那就离不开兰台秘阁那些“金匮石室”之书啊!这种勇气是惊人的,这种毅力是罕见的。问题是这种勇气和毅力是从哪里来的呢?换句话说,司马迁这样做是图个什么呢?“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直接说,那就是为了留名。
司马迁有不同于一般人的生死观。他认为生命的价值是轻是重,要靠自己来把握。他赞成那种有作为、有骨气的汉子,而瞧不起那浑浑噩噩、庸庸碌碌的人物。在生死抉择上,司马迁有其理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他认识到了生与死的价值,并作出了毫不含糊的解释。这种人生观发扬了孟子“生”与“义”的精神之髓,并将其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基于是,他称赞陈涉、蔺相如的“举大计”与“一奋其气,威信敌国”;对韩信受辱于恶少年之类的暂忍一时之困辱以图日后之奇功的做法,也予以肯定。他是用这个尺度来衡量古人的,也是用这个思想来指导自己的行动的。“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
对待羞辱与生死,士人一方面洁身自好,不使自己受到羞辱;一方面当羞辱加于己身之时,常常以自杀保持自己纯洁的名声。但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却列举了周文王、李斯、韩信、彭越、张敖、周勃、窦婴、季布、灌夫等王侯将相受辱的事例,说明无论是王侯将相还是微不足道的草民,都可能受屈辱,“受辱”是人生之常事,不足为奇。那么,受了羞辱就一定要死节,才算保持了高尚纯洁的名声吗?他认为:人在受辱时,不一定非要为所谓“节义”而死;为了崇高的事业,可以去死,也可以忍辱负重。司马迁深知节义的含义,也敢于为节义去死,他忍辱偷生,是为了完成未竟的事业,实现最大的理想。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孙膑、吕不韦、韩非这些非凡人才忍辱负重,完成了不朽之作。他要学习先贤,完成《史记》,以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
司马迁借着给任安回信,叙述了自己忍辱著书的决心、毅力,及其极端痛苦悲愤的心情,充满了受刑后的苦痛与悲凉,但是读后让人不但不感到消极,反而让人感到有一股气势,有一股充满自信、无坚不摧、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力量。为了人类的进步在黑暗中挣扎,不畏惧任何权势,哪怕是死亡的威胁,哪怕是精神的摧残,哪怕是人格的剥夺,都义无反顾——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大写的知识分子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