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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窦娥临刑前的三桩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雪、亢旱三年,一般的评论是,其层层深入地表现了窦娥对自己蒙冤受刑的强烈愤怒和坚决斗争。这确是中的之言。 有的同学问我,窦娥的这三桩誓愿表现了她的反抗精神,但誓愿的内容尤其是后两个誓愿是不是有些与她的善良性格相矛盾呢?你想,六月飞雪,骤然降温,正在生长期的庄稼肯定会冻死,当年肯定颗粒无收,百姓岂不要挨饿?再加上“亢旱三年”,楚州这个地方的百姓肯定要遭殃倒大霉了。尽管窦娥也说,她的誓愿是针对昏官的:“这都是官吏们无心正法,使百姓有苦难言。”但六月飞雪、亢旱三年这样的“惩罚”,昏官桃杌之流的生活是不会受什么影响的,他们照样可以花天酒地、杯盏交错地享乐,真正受其害的只能是靠天吃饭的百姓。善良的窦娥难道会为了证明自己的冤屈而让楚州的父老乡亲蒙饥受冻,甚至乞讨异乡流离失所?就像《西游记》中玉皇大帝为了惩罚凤仙郡的郡守而让百姓遭受数年不降甘霖之苦? 能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这些同学的确具备了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但必须明确的一点是,从叙事学的角度看,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和戏剧,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假的”,即便是最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它也只不过是作者思想与情感的载体而已。《红楼梦》中的描写很真实,但整部书其实是曹雪芹唱给他所属于的那个阶级的挽歌;《万尼亚舅舅》也是“艺术真实”的典范戏剧,但它实际上是契诃夫对“人”的概念的形象诠释。剧中他借主人公之口说:“人身上的一切都应是美的,面孔、衣着、语言都应是美的。”而现代派戏剧中的人物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符号或只是一个道具,是负荷作者对世界、对人生、对人性的哲学解读与理性思考的载体。从这个角度解读窦娥的三桩誓愿,我们就会发现其“不合理”中的“合理性”。同学们都知道,窦娥的三桩誓愿(尤其是后两桩)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是浪漫主义的写法,它寄托了作者鲜明的爱憎,反映了人民伸张正义、惩治邪恶的愿望。既然是生活中不可能实现的誓愿,我们就没必要“当真”,只要符合“艺术真实”,就是成功的作品。读《窦娥冤》如此,读别的小说和剧本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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