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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高考语文大纲在考试性质、考试能力要求、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上,与2004年大纲相比,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只是在内容和文字表述上有几处不同。 一处最明显的变化是大纲第Ⅳ项取消了“试卷结构”的内容。往年的考试大纲对试卷内容、题量、赋分都作出明确规定,对各类题型的占分比例也都有所限定。这样做实际上是一种“安民告示”,使师生对即将面对的试卷心中有数。今年的大纲则取消了这一部分,原因是全国大多数省市都实行在全国大纲指导下的自主命题,取消这些规定和限定等于给予各地更多的命题自主权,试卷结构可以更为灵活,针对性可以更强。相信2005年各地语文高考试卷结构,将会是百花齐放的。 再一处变化就是取消了对不列入年度考试范围的内容(即加※的内容)的规定,包括:“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单元中的①识记中国重要作家的时代及代表作、②识记外国重要作家的国别及代表作、③识记文学体裁常识;“古代诗文阅读”单元理解项中的③理解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句式和用法。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促使考生更全面地掌握所学知识,淡化应试色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各地命题的自由度。 还有两处文字表述上的变化:一处是写作单元将2004年的“能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及常见应用文”的要求,改为“能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及其他常见体裁的文章”。这样改扩大了切合试题要求的文体的范围,给考生以选择文体的更多自由,也比较符合考生答卷时追求文体创新的实际。另一处是写作单元“深刻”一项,将“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观点具有启发作用”改为“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观点具有启发性”,这一改动使大纲文字表述更趋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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