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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在高考体检中 “步态异常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这些“各专业”包括哪些具体专业呢 A:教育学类本科专业主要有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专业,公安学类本科专业主要有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部分《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中确实指出:“步态异常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但是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Q:高考体检中,结论分为哪几类?各自表示什么意思 A: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考生的体检结论分为三种类型:“合格”、“合格专业受限”和“不合格”。 “合格”是指考生通过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完全符合《体检标准》的要求。除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个别高等院校以外,其他院校均可报考,专业选择不受限制。“合格专业受限”是指通过体检,认为考生的身体状况从总体来看是合格的,但不适宜从事某类专业的学习。也就是说,专业受限不等于所有专业都不能报考,只是考生的身体不适合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色弱、色盲考生不能报化工、医药类等专业;“口吃”考生不能报外交、外贸、师范等专业;肢体残疾的考生不能报体育、民航、刑侦等专业。因此,属于这一类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避开受限专业,选报对自身疾病或生理缺陷不作特殊限制的专业。否则,会影响自己的录取。“不合格”是指通过体检,发现考生患有某种疾病、传染病或生理缺陷、严重残疾,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与生活。属于这一类的考生应放弃当年报考,及早治病。 Q:我想报考公安院校,不知道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和视力有什么要求? A:根据“公安现役院校招收考生体格检查标准”,男生身长低于168厘米,体重低于58千克为不合格;女性身长低于158厘米,体重低于45千克为不合格。视力方面,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船艇指挥专业学员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边防管理、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Q:哪些专业和学校对复读生有限制? A:据我们了解,不管是学校还是专业,教育部还没有相关复读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有限制的规定。但是军队院校明确规定,要求是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校的招生的应届毕业生,所以复读生不可以报考军校或国防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以上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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